{{ $t('FEZ001') }} 盧友儀
{{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一、本案提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7月17日第113-27次局務會議討論通過。
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130500J0022,請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三、本次訂定條文全文共10點,主要係依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10條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要點規定,設置任務編組性質之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以推動本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
四、檢附「臺北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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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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