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15日止受理申請。
申請主題請以學校實際教學問題之解決、教材教法或教育 政策相關之議題,勿與歷年教育專題研究題目相同,並不 得包含個人學位論文及接受其他補助之專案研究報告等。
申請者須詳編經費概算,經中心審查通過後,據以編列 納入中心預算,並於執行當年逕撥入專題研究者所屬服務 單位,由該單位代收轉付轉提研究者,該單位應於研究結 束後檢具全部研究費用支出明細及原始憑證送回中心。
研究完成後,中心將依中心活動辦理研究成果發表會或分享會,邀請本市教師參與協助推廣應用,並將研究結果 送請各相關單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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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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