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黃忠信
{{ $t('FEZ002') }} 教務主任|
說明: 一、考試日期:113年5月25日(星期六)
二、考試地點:第三考區,博愛國民小學(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5巷20號)
三、類別科/試場/准考證號碼: (一)普通科,第29-53試場,1000421 - 1001170號 。 (二)本土語言閩南語,第54試場,6000001~6000017號。
四、注意事項:
(一)考試當天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或護照)及准考證,未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考。
(二)應考人憑准考證進入試場,不開放陪考人員陪考,僅開放5月24日(五)下午四點前致電試場學校,經學校同意的陪考人員入場。
(三)應考人不得隨身攜帶、配戴或使用行動電話、電子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有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具、設備進入考場。
考場教室內不開放用餐,垃圾請自行帶走。
(四)另提醒各位應試考生,鑒於地震發生時,倘地震度達5級以上,即會針對震度4級以上地區擁有4G手機的民眾發送地震警報訊息,故為避免手機可能因告警訊息服務發出聲響造成違反試場規則,請考生應試前務必確認相關電子產品皆已完成關機作業,手機依不同型號也可能響起或震動,一旦手機發出聲響或震動則視同違規,並將依試場規則議處。
(五)餘請詳閱准考證上「初試筆試試場規則」說明及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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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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