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林政宏
{{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
臺北市114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複選評量時間及地點請參閱附件檔案。
一、注意事項
(一)兒童憑評量證入場,並應遵守試場規則及評量人員臨場規定之事項。
(二)請兒童攜帶2B 鉛筆、橡皮擦 。
(三)兒童得視個人需求配戴手錶(不得攜帶具智慧型電子裝置 鬧鈴功能之手錶)。
(四)家長請依規定時間帶領兒童 報到 接受評量,逾時 10 分鐘不得入場 且不予退費 。 兒童憑評量證依通知時間準時入場接受評量,未到測驗時間不得先行入場;測驗時間結束時,不得繼續應試。
(五)各階段受測時間由各試場主試依測驗規定計時;逾時入場或中途因兒童偶發事件離開考場者,不得延後受測時間。
(六)兒童應親自接受評量,不得冒名頂替;如經查證屬實,取消其評量及提早入學資格,其家長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
(七)評量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議事項,鑑輔會經審議後得調整評量工具及程序 。
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各行政區承辦學校。
三、如有未盡事宜,依鑑輔會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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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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