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信義區博愛國小

重點新聞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外社團招募事宜

{{ $t('FEZ001') }} 盧友儀

{{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1. 本校將在近期內開始籌畫112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外社團招募事宜,歡迎有意至本校指導社團活動者,請備齊以下資料。

(1) 師資課程調查表(書面一份+電子檔寄送)
(2) 良民證(非本校同仁且未曾在本校開設過社團之新申請者,需檢附良民證)

2. 申請相關資歷表格請下載附件,填寫前務必參閱填寫說明,

主旨註明:112上(社團名稱)師資課程表,資料填好後,於112年4月28日(五)前將申請資料親送或郵寄到『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5巷20號博愛國小 訓育組盧友儀老師收』
電子檔請寄至呂心怡老師sharon316@baps.tp.edu.tw (主旨:112上社團師資課程表)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學務處訓育組盧組長 (02)23450616 分機 310
4. 課外社團之師資應優先遴聘校內具有專長之教師擔任。如需外聘師資,應具備下列條件之ㄧ:

(1) 具有專長之合格教師。
(2) 未具教師資格,但有相關才藝素養,並持有下列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之一:

i. 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ii. 曾獲選為直轄市或縣(市)級以上相關才藝之代表隊一年以上資歷者;或曾參加直轄市或縣(市)主辦之相關才藝公開表演、展示、競賽者。
iii. 曾獲得國家級、直轄市或縣(市)級,公開辦理之能力檢定、檢核或鑑別證書者。

5. 前項第二款所稱學經歷,以經政府機關合法立案之學校、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所頒發之證書、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為限。未具備前項學經歷而有特殊專長或才藝者,應報本局核准後聘任之。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3-28|

{{ $t('FEZ005') }} 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