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本案為鼓勵本市尚未核定為雙語教育學校之教師組成雙語 專業學習社群,透過同儕共備、課程設計、協同教學及經 驗分享,提升教師雙語教學知能,並協助學校預為雙語教 育推動及轉型準備。
旨案實施計畫如附件1,重點摘要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未核定為雙語教育學校且未參與教育部 雙語生活化之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組長及教師 (含代理、代課教師)。
(二)申請與執行時間:
1、計畫申請: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2、計畫執行:核定日至115年12月14日止。
3、本案具審查機制,通過後方可執行計畫。
(三)辦理方式:
1、教師可自主揪團或跨校揪團,每校限申請1團。滿6人 即可提出申請,全校班級數為6班以下學校,滿3人即 可提出申請。
2、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經揪團發起人學校進行初審通 過後,至線上表單系統(https://forms.gle /vsmQgWJ5g7F7Rdrn9)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已核章 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電子檔,另將正本2份寄至雙語推 動辦公室進行複審(聯絡箱016,請註明申請自主揪團 雙語研習)。
3、各校需按時完成補助經費編列、修訂、核銷與成果報 告。
4、學校如已連續申請3次以上,包含113學年度第2學期、 114學年度第1學期及114學年度第2學期,仍未參與本 局雙語教育相關計畫、國際教育相關計畫或教育部雙 語教學相關計畫者,原則不再補助。
(四)研習主題:以精進教師雙語能力及教學知能為主,內容 包含教師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增進、英語檢定準備、英文 課室用語、雙語教學課程設計、雙語教材研發等。
(五)申請團數與經費:每校限申請1團,申請經費以新臺幣3 萬元為限,本局將依年度經費額度進行補助。
本案執行至115年12月14日止,請各校於115年12月24日前,將簽到表、實際支用明細表及成果報告正本寄至016雙 永國小雙語推動辦公室,俾利辦理後續核銷事宜。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6-25|
{{ $t('FEZ005') }} 10|